内蒙古通辽:检察长带学生感受宪法的魅力
时间:2023-12-04作者:警察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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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班会真带劲儿,我参加了人生中第一次‘选举’,以后咱们可以行使更多宪法赋予的权利。”班会结束后,赵同学这样跟同桌说道。
11月3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检察院检察长郎显成在钱家店实验初中八年级十一班组织开展了一次特别的主题班会。班会以“与青春相伴 与宪法同行”为主题,43名同学参加。
“‘金豆豆,银豆豆,豆豆不能随便投;选好人,做好事,投在好人碗里头。’这句流传于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的歌谣生动的反映了党在那个特殊时期对于民主选举的时代答案——‘豆选’,随着时代发展目前选举采取了更为规范的‘投票’。”郎显成向同学们介绍完选举的相关知识,班长宣读规则后,同学们分别通过“豆选”和“投票”两种方式,感受两种投票的差异和时代发展中社会管理的进步,增强了他们的民族自豪感和国家认同感。期间,郎显成为当选为“法治宣传员”的同学颁发了证书。
据了解,郎显成在班会上讲解了宪法相关知识。他通过阐明语义、播放视频、解读规定和讲述案例,让同学们知道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如国旗、国徽、国体、政体等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同时,它与每个人息息相关,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还有生存、发展、劳动、休息等其他的权利与义务。最后,在郎显成的带领下,全班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一声声铮铮誓言里,在一张张庄重的表情中,宪法精神种在了同学们心中。
审核:王馨 值班编辑: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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