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检察机关落实“四个一批”工作要求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2-04-21作者:警察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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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蔚楠
内蒙古迅(通讯员 张云峰)在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中,通辽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能动履职,按照院党组确定的“四个一批”工作要求,即实施一批举措、办理一批实事,解决一批问题、制定一批制度,坚持把整改提升作为主线和抓手、成效和成果,并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始终,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坚持办实事。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工作机制以及领导干部包案制度,构建“清”不远疏、“亲”不逾矩的良性检企关系。建立涉企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实行“标识制”,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分流、当日流转。运用“指上检察院”等智能化手段,进一步提升检察服务能力和水平。召开民事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对某企业作出不追究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处理决定。
完善规章制度。坚持边改边建,针对查找的问题和不足,发布《通辽市检察机关执行惠企利民政策法规的提示》。出台《全市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引》、《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正负面清单》等7项制度,建立整改清单和整改台账,构成“7+2”制度机制体系,从操作层面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检察环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在今后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将不断巩固和运用活动成果,持续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能力和水平,更新司法理念,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蓬勃发展厚植土壤,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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