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到市检察院 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调研
时间:2024-10-14作者:警察论坛
阅读:118次
内蒙古讯(通讯员:于慧东)
10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程志峰一行到通辽市检察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志学,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崔粼陪同调研。
调研组首先听取了市检察院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宋志学重点介绍了检察机关在规范文件起草程序、确保文件合法合规和有效执行、文件定期清理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分析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调研组一行与检察人员充分交流,深入了解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给出具体有效的意见和建议。随后,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颖轶详细解答相关工作疑问,针对性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出具体要求。
程志峰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关系到法治建设的推进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涉及备案审查工作的法律法规,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宋志学表示,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真正融入检察工作日常,不断提升各项审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司法质效和检察公信力再提升,为法治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审核:王馨 值班编辑:蔚楠
10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程志峰一行到通辽市检察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志学,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崔粼陪同调研。
调研组首先听取了市检察院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宋志学重点介绍了检察机关在规范文件起草程序、确保文件合法合规和有效执行、文件定期清理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分析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调研组一行与检察人员充分交流,深入了解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给出具体有效的意见和建议。随后,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颖轶详细解答相关工作疑问,针对性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出具体要求。
程志峰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关系到法治建设的推进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涉及备案审查工作的法律法规,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宋志学表示,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真正融入检察工作日常,不断提升各项审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司法质效和检察公信力再提升,为法治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审核:王馨 值班编辑:蔚楠
- 上一篇:霍林郭勒市检察院联合多家单位召开磋商会议助力个人信息保护
- 下一篇:无下一篇
新闻快讯
民生关注
特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