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25日起到年底,山东将在全省范围深入开展五个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攻坚,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防漏管失控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开展制度措施落实集中攻坚。把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落实落地作为主攻方向,逐一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按照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会议提出的“六个必须”“六个着力、四个更加”要求,把安全生产责任、安全培训、诊断检查、执法检查等方面制度措施执行落实不到位的症结找出来,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措施,推动制度措施落实落地,发挥效力。
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改集中攻坚。要认真对照《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按照18个重点行业领域细化的404项重大隐患情形,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深入排查,精准排查整治深层次问题隐患。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挂牌督办、跟踪管理、抓好整改;对存有重大风险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企业,立即停产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同时,对国家和省级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要求、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统一进行闭环管理,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开展重大风险防范集中攻坚。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实际情况,深入排查管控安全生产潜在风险,聚焦事故易发多发领域,着力推进矿山、危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渔业船舶、消防、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集中攻坚,尤其是要把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安排部署的危化品、燃气、自建房专项整治摆在突出位置,全力开展集中整治,严防年底事故“翘尾”反弹。要针对秋冬季能源保供以及极端天气对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综合施策、提前防范。从现在起到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所有驻点监督人员全部取消休假,严格落实“三个必到现场监督”“五个必查”,对危险作业要全部升级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未经报告的一律不得进行危险作业,违规作业的一律依法顶格处罚。在此期间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各地要一律提级调查,按照量化问责办法和“四位一体”的要求全面倒查,实行严厉问责。
开展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集中攻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启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对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进行系统梳理,针对未完成的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集中攻坚。要聚焦“两个根本”,动态调整问题隐患以及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着力破解影响本地区本领域安全生产“老大难”问题,确保问题隐患彻底整改,制度措施更加健全完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攻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异地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对重点领域以及高危行业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攻坚,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立案查处。各地要依法用好停产、停电、扣押、关闭等行政强制措施,加强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及时曝光一批违法典型,严厉查处一批严重违法企业,严格追究一批违法责任人责任,该停产整顿的必须停产整顿。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以及能源、铁路、民航、矿山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派出工作组前往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盯紧本行业领域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推动集中查处曝光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指导帮助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